推进殡葬改革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破除丧葬陋习,树立文明新风:殡葬改革旨在革除传统的丧葬习俗,如土葬等,以推动社会文明进步。这不仅有助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,还能减轻群众的丧葬负担。
保护自然环境:传统土葬占用大量土地,浪费资源,并可能污染环境。通过推行火化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,可以有效节约耕地、森林等自然资源,避免山林火灾的发生,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好的生存环境。
提高殡葬服务的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:地方政府在规划中强调要提高殡葬服务的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,构建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殡葬服务体系,让“身后事”成为百姓放心的事。
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: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多,每年死亡人数也将呈现小幅增长,这将为殡葬行业带来更大的需求。因此,政策推动了殡葬服务行业的发展,以满足未来的需求。
促进社会公平和公益属性回归:殡葬业应回归社会公共服务的本质,政府在其中起主导作用,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。
解决“死不起”、“葬不起”现象:完善殡葬政策法规,关注“死不起”、“葬不起”现象,是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。通过改革,可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。
推动市场化、规范化发展:近年来,我国殡葬服务行业呈现出市场化、专业化、多样化趋势,政策支持实施“放管服”改革,加快经营性和公益性殡葬服务分离,鼓励社会力量参与。
推进殡葬改革不仅是破除旧俗、树立新风的社会变革,也是为了保护环境、提高服务质量、应对人口老龄化、促进社会公平和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的重要举措。
如何有效地解决“死不起”、“葬不起”现象,有哪些成功的经验?
解决“死不起”、“葬不起”现象,可以借鉴一些成功的经验,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进行创新。以下是几种有效的解决方案:
公益性公墓的全面推行是解决“死不起”、“葬不起”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。通过取消经营性公墓建设,全面推行公益性公墓建设,可以有效降低墓地价格,减轻群众负担。此外,城乡公益性墓地的建设能够打破城乡公墓二元分法,让公墓回归公益属性,从而更好地满足不同地区居民的需求。
殡葬立法是解决“死不起”问题的根本途径。目前我国缺乏一部专门的殡葬法,现行的管理条例仍属于行政规章。因此,制定并实施专门的殡葬法,为“死”提供法律保障,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。
多地已经实施了惠民殡葬政策,如广西贵港市自2015年起出台了《贵港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》,对符合条件的火化对象家庭一次性补免(减免)丧葬费1500元,包括普通殡葬专用费用等。这种政策能够切实减轻群众的经济压力,解决“死不起”、“葬不起”的问题。
山东临沂沂水县实施的“全民恵葬”政策,即公益性公墓全覆盖,凡具有沂水县户口的居民,在沂水死亡所涉及的殡葬费用全部免收,这一做法也值得推广。
倡导绿色殡葬模式,如火葬、树葬等,不仅能够节约土地资源,还能减少环境污染。日本、韩国等地通过推广火葬和树木葬等方式,有效解决了“死不起”、“葬不起”的问题。
通过思想教育、岗位培训、参观学习、职工评议等方法,推动殡葬行业的改革,提高服务质量,解决群众热议的问题。
火化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对环境保护的具体影响是什么?
火化的影响
火化过程中会产生多种有害气体和颗粒物,包括氮氧化物、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硫、颗粒物、汞、氟化氢(HF)、氯化氢(HCl)、非甲烷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NMVOC)以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(POP),这些物质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都有显著的负面影响。
虽然火化可以减少土地使用,但其过程需要消耗大量能源,如天然气或电力,这同样带来一定的环境负担。
节地生态安葬的影响
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如树葬、海葬、花坛葬、壁葬、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,减少了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和浪费。例如,在广东省,每年约有2万份骨灰通过海葬、树葬等方式进行处理,有效减少了土地使用。
节地生态安葬提供了多种选择,如立体集中葬式(如塔葬、室内葬)、树葬、草坪葬等,这些方式不仅占地少,而且符合环保要求。
政府通过建立奖补制度、建设公益性公墓等方式,鼓励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,并增强相关服务供给能力。例如,有条件的地方会提供树葬、撒散、骨灰存放等多种形式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。
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减少了对土地资源的依赖,同时避免了火化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排放,从而在整体上减轻了对环境的污染压力。
总体而言,火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土地使用,但其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和资源消耗对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。相比之下,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,通过多种多样化的选择和政策支持,有效地减少了对自然环境的破坏。